許多研究者似乎持有IRB的矛盾的觀點。在一方面,他們認為IRB是一個裝模作樣的官僚機構。然而,與此同時,他們還考慮IRB成為倫理決策的最終仲裁人。也就是說,他們似乎認為,如果IRB批准它,那麼它一定會沒事的。如果我們承認的IRB的非常真實的限制,因為它們當前存在的,而且有很多人(Schrag 2010; Schrag 2011; Hoonaard 2011; Klitzman 2015; King and Sands 2015; Schneider 2015) -那麼,我們作為研究人員必須承擔額外的我們研究的倫理責任。內部評級是地板沒有天花板,並把這一理念主要有兩個含義。
首先,IRB是地板意味著,如果你在一個需要IRB審查機構工作,那麼你應該遵循這些規則。這似乎是顯而易見的,但我注意到,有些人似乎想避免IRB。事實上,如果你是在道德領域的不穩定工作,內部評級可以是一個強大的盟友。如果你按照他們的規則,他們應該站在你身後應該什麼去錯了你的研究(King and Sands 2015) 。而且,如果你不遵守他們的規則,你會發現你是在你自己在一個非常困難的局面。
其次,IRB並不是一個上限意味著只是填寫表單並按照不夠的規則。在很多情況下,你作為研究者都知道誰最了解如何行為道德的人。最後,您有研究者和道德責任在於你;這是你在紙上的名字。
以確保您對待IRB作為一個地板而不是天花板的一個方法是,包括在你的論文的道德附錄。事實上,你可以在你的研究甚至為了強迫自己去想想你將如何解釋你的工作,你的同行和公眾開始起草你的道德附錄。如果你發現自己不舒服,同時寫你的闌尾,那麼你的學習還不至於使相應的道德平衡。除了幫助你診斷你自己的工作,發布您的道德附錄將幫助研究界討論道德問題,並建立了基於從實實證研究的例子適當的規範。表6.3目前的實證研究論文,我認為有研究倫理良好的討論。我不通過這些討論,作者每索賠達成一致,但他們在所限定的誠信感作用研究的所有例子Carter (1996) :在每種情況下,研究人員(1)決定哪些他們認為是正確的,什麼是錯; (2),他們根據他們已經決定了,即使是在個人行為的成本; (3)他們公開表明他們是基於對形勢的倫理分析的演技。
研究 | 問題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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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jt et al. (2014) | 現場實驗未經同意 |
避免上下文傷害 | |
Paluck and Green (2009) | 在發展中國家的現場實驗 |
對敏感話題的研究 | |
複雜的同意問題 | |
可能危害整治 | |
Burnett and Feamster (2015) | 研究未經同意 |
權衡風險和收益時,風險是很難量化 | |
Chaabane et al. (2014) | 研究社會影響 |
使用洩露的數據文件 | |
Jakobsson and Ratkiewicz (2006) | 現場實驗未經同意 |
Soeller et al. (2016) | 服務條款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