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結論

數字時代的社會研究引發了新的倫理問題。但這些問題並非不可克服。如果我們作為一個社區,能夠制定出由研究人員和公眾支持的共同道德規範和標準,那麼我們就能夠以對社會負責和有益的方式利用數字時代的能力。本章代表我試圖將我們推向這個方向,我認為關鍵是研究人員採用基於原則的思維,同時繼續遵循適當的規則。

在6.2節中,我描述了三個引起倫理爭論的數字時代研究項目。然後,在第6.3節中,我描述了我認為數字時代社會研究中道德不確定性的根本原因:研究人員在未經他們同意甚至意識的情況下觀察和試驗人類的能力迅速提高。這些功能的變化速度超過了我們的規範,規則和法律。接下來,在第6.4節中,我描述了可以指導您的思考的四個現有原則:尊重人,受益,正義,尊重法律和公共利益。然後,在第6.5節中,我總結了兩個廣泛的道德框架 - 結果主義和道義論 - 可以幫助您應對您可能面臨的最深刻的挑戰之一:什麼時候適合您採取道德上有問題的手段,以達到道德上適當的結束。這些原則和道德框架將使您能夠超越現有法規所允許的範圍,並提高您與其他研究人員和公眾溝通推理的能力。

在此背景下,在6.6節中,我討論了對數字時代社會研究人員特別具有挑戰性的四個領域:知情同意(第6.6.1節),理解和管理信息風險(第6.6.2節),隱私(第6.6.3節) ),並在面對不確定性時做出道德決策(第6.6.4節)。最後,在第6.7節中,我總結了三個在一個有著不穩定道德的領域工作的實用技巧。

在適用範圍方面,這一章主要集中在個別研究員尋求普及知識的角度。因此,它留下了關於改進對研究的倫理監督制度的重要問題;有關收集和使用企業數據的監管問題;以及有關政府群眾監督的問題。這些其他問題顯然是複雜和困難的,但我希望從一些研究倫理觀念將是這些其他上下文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