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3隐私

隐私是信息的适当的流的权利。

第三个区域,研究人员可能很难是隐私 。由于Lowrance (2012)把它相当简洁:“隐私应该得到尊重,因为人应该得到尊重”隐私权,但是,是出了名的乱的概念(Nissenbaum 2010, Ch. 4) ,因此,很难尝试时使用做出关于研究的具体决定。

想想隐私的常用方法是使用公共/私人二分法。通过这种思维方式,如果信息是公开访问,那么就可以通过研究人员没有对侵犯人们的隐私问题使用。但是,这种方法会遇到的问题。例如,在2007年11月科斯塔斯PANAGOPOULOS把大家在三镇有关即将到来的选举的信。在两镇蒙蒂塞洛,爱荷华州和密歇根州Holland-PANAGOPOULOS承诺/扬言要公布谁曾在报纸投票人的名单。在其他镇伊利,爱荷华州,PANAGOPOULOS承诺/扬言要公布谁没有在报纸投票人的名单。这些治疗旨在诱导骄傲和羞愧(Panagopoulos 2010)因为已经发现这些情绪在早期研究中冲击道岔(Gerber, Green, and Larimer 2008)关于谁投票谁不为美国公众的信息;任何人都可以访问它。因此,人们可以说,因为这个投票信息已经公开,没有与研究者在报纸出版它没有问题。而另一方面,一些关于这样的说法感到不对劲了许多人。

这个例子说明,公/私两分法过于生硬(boyd and Crawford 2012; Markham and Buchanan 2012)想想隐私更好的方法,一是特别设计来处理由数字时代提出的问题,是语境完整性的想法(Nissenbaum 2010)而不是考虑信息公开或私人的,语境完整性侧重于信息的流动。例如,许多人会unbothered如果他们的医生分享他们的健康档案与另一位医生,但如果他们的医生卖给同样的信息提供给营销公司会不高兴。因此,根据Nissenbaum (2010)以隐私权利既不是保守秘密,但一个权或控制权的个人信息的适当流动的权利”。

语境完整性底层的关键概念是上下文相关的信息规范 (Nissenbaum 2010) 。这些是支配在特定设置信息的流动的规范,并且它们由三个参数确定:

  • 演员(主题,发件人,收件人)
  • 属性(类型信息)
  • 传输原理(下限制信息流动)

因此,当你作为一个研究者要决定是否擅自使用的数据是有帮助的问:“这是否使用违反上下文相关的信息的规范?”返回到PANAGOPOULOS的情况下(2010) ,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个外研究人员公布选民或非选民名单在报纸上看来可能违反信息规范。事实上,PANAGOPOULOS没有对他的承诺/威胁坚持到底,因为地方选举官员追查信件给他,劝他说,这不是一个好主意(Issenberg 2012, 307)

在其他设置,但是,考虑上下文相关的信息的规范需要多一点的考虑。例如,让我们回到使用手机通话记录的爆发埃博拉病毒在西非,2014年期间跟踪的流动性,我在介绍本章讨论的案件的可能性(Wesolowski et al. 2014) 。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可以设想两种不同的情况:

  • 情况1:发送完整的呼叫日志数据[属性]不完全的合法性[角色]的政府;任何可能的未来使用[传输原理]
  • 情况2:发送部分匿名记录[属性]备受尊敬的大学的研究人员[角色]为响应爆发埃博拉病毒和受到学校的监督使用伦理委员会[传输原理]

即使在这两种情况下调用数据被流出的公司,就这两种情况的信息准则是因为演员,属性和发送原理涉及之间的差异不一样的。着眼于只有这些参数之一可能导致过于简单化的决策。事实上, Nissenbaum (2015)强调,没有这三个参数的可减少到其它的,也不可以将它们中的任何一个单独定义信息的规范。信息的规范这种三维性质解释了为什么过去的努力,已经集中于任一属性或传输的原则,一直在捕捉的隐私常识性的概念是无效的。

使用的上下文相关的信息规范的理念来指导决策的一个挑战是,研究人员可能不知道他们的时间提前,他们都非常难以衡量(Acquisti, Brandimarte, and Loewenstein 2015) 。此外,即使一些研究将违反上下文相对规范的信息并不自动意味着,这项研究不应该发生。事实上,第8章Nissenbaum (2010)完全是关于“为善断的规则。”尽管这些并发症,上下文相关的信息的规范仍是推理涉及隐私的问题一个非常有用的方式。

最后,隐私是我见过谁的人优先考虑研究人员的尊重和那些谁优先善行之间的许多误解的区域。想象一下,一个公共卫生研究员谁偷偷看人家采取淋浴,因为理解卫生是关键,防止新的感染性疾病的传播的情况。研究人员专注于善行将侧重于利益社会从这项研究,甚至可能会说,没有伤害到参与者如果研究人员做她的间谍而不被发现。在另一方面,谁优先尊重人的研究人员将重点放在研究人员不治疗与尊重的人实际上是在通过侵犯他们的隐私做他们的伤害的事实。不幸的是,这是不容易解决这种情况的冲突的观点(虽然在此情况下,最好的解决方案可能只是索要同意)。

总之,推理隐私的时候,是有帮助的超越过于简单化公共/私人二分法,而是以推理上下文相关的信息的规范,这是由三个要素:参与者(主题,发件人,收件人),属性(类型信息),和传输原则(约束下的信息流) (Nissenbaum 2010) 。一些研究人员评估的伤害,可能导致因违反隐私方面的隐私,而其他研究人员查看侵犯隐私为自身和伤害。因为在许多数字系统的隐私权概念随时间变化,从人到人而异,从情况有所不同的情况(Acquisti, Brandimarte, and Loewenstein 2015) ,隐私很可能是艰难的伦理决策的研究人员对一些源时间。